6月16日,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

据了解,此前招商局蛇口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南油(集团)有限公司24%股权、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招商前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89%股权,并向包括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招商蛇口于2023年6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0号)。

批复文件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456,121,891股股份、向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145,887,061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

二、同意你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5亿元的注册申请。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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